音乐课堂应该给孩子提供更丰富的实践机会 音乐教育最终指向核心艺术素养的提升 | ||||
发布日期:2018/12/24 13:30:32 | ||||
音乐课堂应该给孩子提供更丰富的实践机会音乐教育最终指向核心艺术素养的提升 在音乐教育界,一直都有呼吁建立多元评价标准的声音,专家们普遍认为,这样的评价需要与教学中的过程性评价相结合,这就要求音乐课堂本身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多元、丰富的实践体验机会。 目前在小学阶段,音乐课主要以“唱游”等趣味形式开展,孩子们可以接触到一些基础的音乐表现形式,如唱歌,舞蹈等,以及竖笛、口风琴这类简单的课堂乐器;到了初中,教学内容中渐渐会加入一些乐理知识;高中阶段,则会进一步了解、学习音乐剧、芭蕾舞剧等更具体的音乐艺术种类,少数有条件的学校还会涉及音乐创编的教学。但总的来说,在我们的音乐课上,学生更多是“坐着学”,而不是“做中学”。然而,国外的音乐课恰恰相反,到了初高中阶段,音乐课堂中“学习”“赏析”的成分比较少,大家会被分到一个个具体的乐团、合唱团中实践体验。 “课堂形式和内容丰富了,评价才能更多元。”华东师范大学音乐教育系主任姜旼提到,其实有些孩子可能天生就“五音不全”,但如果我们的音乐课堂可以采用小组演唱的形式,那么这个孩子即便唱歌“跑调”,老师还可以观察他在团队中的参与度和配合度,就算真的唱不好,但他很可能有乐器演奏、音乐创编、音乐评论的天赋,关键就要看,音乐课堂能给孩子们多少展现的机会和空间。“音乐有非常多的表现形式,不应该拘泥于某一种或几种。”姜旼这样说。 “其实不少一线音乐教师都感觉自己站在‘十字路口’,他们不知道怎么以什么标准来开展和反思自己的教学工作,到底是听校长,还是看孩子是否喜欢课堂?”上海市音乐特级教师、闵行区教育学院音乐教研员施红莲认为,这就亟需建立一种更开放、多元的评价标准,而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体现在孩子的核心艺术素养,尤其艺术感知力、情感价值观的提升。 施红莲解释,核心艺术素养的内涵十分丰富,包括音乐知识技能、学习习惯与态度、情感的体验、即兴编创、乐感等。比方说,很多孩子愿意花几分钟听一两首乐曲,但是让他静下来听30分钟的交响乐,往往坚持不下来,这就和学习习惯与态度有关。
当前,布鲁斯、爵士、嘻哈等西方流行音乐文化对我们青少年儿童的音乐品位和审美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甚至冲击,而情感价值观则包括音乐审美情趣、文化意识与观念等。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小学音乐教师应该把音乐视为一种“文化的载体”,培养学生对音乐的选择和鉴别能力。“让孩子知道一个音乐作品好不好、美不美、经典不经典,在现在的音乐教育中是非常重要的。”在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执行院长施忠教授看来,音乐教育不光要培养未来的音乐家,更要为这个社会培养更多具有艺术修养和艺术感知力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