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 ||||
发布日期:2016/10/17 11:03:06 | ||||
记者日前从河南省文化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河南省今年出台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设立1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购买21项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目前,2016年各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 据介绍,这1亿元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是在河南省财政厅整合以往的“舞台艺术送农民专项资金”“省直艺术创作专项资金”“县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奖补专项资金”等6个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并新增4668万元资金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分为艺术发展专项资金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 专项资金中,艺术发展专项资金为4000万元。其中,扶持艺术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全省国有和民营文化艺术单位各艺术门类创作、生产、研究、人才培养等给予补助及奖励;扶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省辖市、县(市、区)国有地方戏曲院团的艺术创作、演出设备购置、优秀剧目移植复排等给予扶持。 |